深圳特區報香港3月12日電(記者 嘯洋)今年2月末被控涉嫌虐待動物被拘留的香港38歲男子陸家富,之前在粉嶺法院承認兩項殘酷對待動物及1項沒有為動物處所保持清潔罪,今日被判罰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400usb0元。
   法庭審理時指,38歲的被告陸家富居於香港上水,是一名裁縫。去年9月因鄰居家中裝修,他答應代為照顧其4只貴婦狗,但他只將狗只困在陽臺上。鄰居發現他的陽臺佈滿狗莊臣糞及惡臭熏人,於是向愛護動物協會人員求助並報警。  (原標題:港男被定罪罰款400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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